yy易游官方网站:司法“碰瓷”与企业“解雇难”交织 张继新代表呼吁修改劳动合同法平衡劳资权益
来源:yy易游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19 18:26:55在着力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宏观背景下,施行十余年的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引发广泛关注。在2026年3月5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旭一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继新提交建议,聚焦企业面临的恶意维权困扰与用工自主权受限问题,呼吁在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适时修法平衡劳资双方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营主体纾困、为实体经济发展松绑。
张继新在建议中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劳动关系形态日趋复杂,部分条款呈现刚性过强、易被滥用等问题,某些特定的程度制约企业特别是实体经济灵活发展。
“法律初衷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但个别现象背离了这一目标。”张继新表示,少数劳动者利用倾斜性保护,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实施“碰瓷式”维权。他援引2025年公开典型案例:四川成都一名劳动者三年多辗转13家公司,提起劳动争议诉讼23件,诉求高度同质化;同年苏浙警方破获专门“碰瓷”建筑施工工地团伙,作案40起。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消耗大量司法行政资源。
同时,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限制严格,成为企业家普遍反映的制度性成本。张继新重点分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等条款指出,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单方解除条件严苛且可能面临双倍赔偿等规定,在强化劳动者保障的同时,明显限制企业在市场波动、结构调整中的用工自主权。“劳动合同期限,在实践中更多单方面约束企业。”张继新说。
除解雇难外,薪酬调整机制僵化是企业反映的突出痛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含降薪)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张继新认为,这一规定在企业经营严重困难时易陷入僵局。
“企业效益下滑、为保生存需集体调整薪酬结构降本时,协商一致往往难以实现。”他分析,结果是企业没办法通过临时性、集体性薪酬调整自救,可能直接停工停产,最后导致劳动者整体失业。表面保护个别劳动者当期薪酬,实则可能让全体劳动者失去岗位。
他表示,当前部分行业经营压力增大,法律刚性约束与企业生存发展需求的矛盾更为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张继新提出系统性修法建议,核心是增加制度弹性与平衡性,既守住劳动者权益底线,又契合市场经济发展现实。
一是适度放宽解雇限制,赋予企业合理用工自主权。建议修改相关条款,允许企业在经营严重困难、业务结构调整等特定情形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合理确定经济补偿;明确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平等选择权,优化企业不续签即补偿的单方责任安排。
二是健全双向责任约束,遏制权利滥用。在保障劳动者辞职自由前提下,探索劳动合同中约定合理违约责任,平衡双方权利义务;通过司法解释或修法明确恶意维权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加大对滥用诉权、违背诚信原则行为的规制力度。
三是建立薪酬调整弹性机制。修订变更劳动合同须协商一致的刚性规定,建立企业经营严重困难时,经职代会或工会同意、向人社部门备案等法定程序,可实施临时性集体薪酬调整的通道,支持企业自救稳岗。
四是增强制度适配性。针对特殊群体,研究在严格限定条件下,部分社保费用灵活处置的可行性,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张继新的建议,呼应了近年来实业界关于增强用工灵活性的讨论。支持者认为,经济下行、利润承压阶段,适度提升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有利于稳定就业基本面,避免企业因用工成本过高裁员倒闭。反对者则担心,弱化劳动者保护可能加剧弱势一方权益风险。
法律学者表示,劳动立法核心在于动态平衡劳资利益。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重点解决当时合同签订率低、短期化突出等问题。当前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部分条款适应性面临新考验。未来修法应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动摇,对实践中过于僵化、易被滥用、影响市场活力的具体条款精准调整,强化诚信原则与恶意行为惩戒。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是当前重要政策导向。是推动食品产业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保障。张继新将一线法律困境带入两会议题,为法律评估完善提供实践视角。在法治轨道上构建公平正义、富有效率、保障权益、促进发展的和谐劳动关系,是立法者与全社会共同的课题。(林墨涵 雷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