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易游官方网站:天津的上班族必看!除了养老金工龄还与这么多事情相关!
来源:yy易游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5-12-29 09:27:10。与一般工龄直接相关的是缴纳社保的年限。正常的情况下,工龄越长,参加社保的年限就越长,个人累计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就越高,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也被称为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持续工作的时间。连续工龄与我们所在企业的带薪休假、病假工资及医疗假期、离职补偿等待遇息息相关。
一般企业都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上班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员工相关福利内容,如果老是频繁的跳槽会影响“连续工龄”。好多福利你也就享受不到了!

一些从事特殊工种的人,他们的工龄能采取折算方式,1年的工龄能算成1年多。不过大家别羡慕,付出的多得到的回报才多。
他们常年处于艰苦的工作环境、接触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任务,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辛苦。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现实生活中很多已经工作的人,都会因为自身的精神需求或者工作需求想要继续学习深造。那么,半途中断工作去继续学习会对工龄会造成影响吗?
教高字〔1990〕00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上班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在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每个公司最大的福利之一就是带薪年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持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般大家初到一个公司,会被告知每年有5天年假。但其实年假并不是只有固定5天,而是工龄越长年假越长: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所以是人就会生病。如果哪天不幸生病,需要休养一段时间,那这段时间的工龄会不会就没有了?

这点你们可以放心,公司不能因为员工生病就开除员工。员工因病请假期间公司有一定义务,为其保留职位、发放工资、计算工龄。根据工龄长短,劳动者能够轻松的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所以,就算生病了也不需要过多的担心工龄、工资问题,法律还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心养好病就行。(下附病假期间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应该连续计算工龄;
●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病愈后仍然继续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那部分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以后复工,复工后又继续请病假的,继续请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
●如果原来的疾病已好,因工作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染新病的,其旧病复发或另染新病后的连续病假6个月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工龄,超过6个月的那部分时间,不计算工龄。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企业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与家人相处的时光是生活中最幸福的时刻,如果您从事的工作让您长时间不能与家人团聚,那么就可以向公司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正式出台于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关于养老金这部分大多数人应该比较了解:即累计缴存年限越长,退休后所得的养老金就越多。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几年就同时缴纳几年的社保。

经济补偿金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送一份“临别礼”的,随随便便把人打发走是不行的,我们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取自己的应得利益。
出境定居还有离职费?听起来是否很开心!移民搬家也还有离职费,应该很少有人知道这点吧!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而获准出境定居的在职职工,出境前应书面报告原工作单位或隶属的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离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等手续,原工作单位可发给其一次性的离职费。

其标准是:连续工龄满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龄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连续工龄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工龄发给本人的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但发给离职费的总额,以不超过本人二十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为限。
机关单位职工的标准工资以本人离岗前当月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之和)和岗位津补贴为计发基数;
事业单位职工的标准工资以本人离岗前当月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和岗位津补贴为计发基数;
企业单位职工以不低于本人离岗前12个月的月平均薪资60%计发,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均工资200%的,按上年度200%的60%计发,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均工资40%的按40%计发;
如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或被以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法律对在本单位连续上班时间长,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能力较低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予以特殊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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